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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合同纠纷案件,对合同法相关案件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合同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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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日期:2009-7-4   阅读:1760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 
│ 货物编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  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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