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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内容:
李建伟[ 先生 ]
你好刘律师,我前一个月的时候来这里打工,不小心把手腕弄了一处骨折,当时没有放心上,老板给了一点钱我就回老家了,现在我回来给他要误工费,他不承认了,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一点证据都没有,我该怎么告他?
2016-03-20 17:23:25
律师回复: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作原因而遭受工伤的,公司应该理赔误工费,故你的主张是合法的;
2、但你在受伤后,没有及时要求公司赔偿,而是过了1个月后才主张赔偿,已经超过了公司申请工伤的期限,而你自己又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可能无法理赔,实令人遗憾!以后要吸取教训,及时的向律师了解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