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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医疗纠纷案件,对医疗法相关案件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医疗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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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
日期:2009-7-5 阅读:1876 |
(民事一审用)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提出建议)。
ХХ律师事务所
律师ХХ
Х年Х月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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