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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日期:2009-7-4   阅读:1893


说明:

    刑事反诉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自诉人提起的反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为了追究被反诉人即自诉人的刑事责任,向本诉人民法院递交的书面请求。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格式: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反诉人(本诉自诉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基本情况。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反诉人的罪行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侵犯客体等具体事实要素,阐明被反诉人罪行的性质及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名称、证人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反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反诉状副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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