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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更加注重民生为本
日期:2011-3-17   阅读:1612
根据上海医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上海将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突出惠民为本、预防为主、能力提升、制度支撑;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据介绍,上海医改方案更加注重民生为本,提出: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保、基本医疗、基本药物覆盖全体居民,尤其是郊区农民、外来从业人员、重病大病人员等困难群体将成为主要受益人群。

  上海将成立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加强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上海市政府与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对在沪部管医院实施部市共建,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方面,上海将严格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逐步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度。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多种措施,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表示:“各级医疗机构不得采取与经济创收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建立过度医疗行为认定机制等。”

  根据上海医改的《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九类21项基础上增加为42项,2011年起按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50元。到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

  上海拟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记者 仇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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