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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涉外纠纷律师,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涉外纠纷案件,对涉外法相关案件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涉外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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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设立审批程序 |
日期:2009-7-29 阅读:1909 |
1、合资、合作企业批准文件(由区、县外经贸局或市级投资区、工业区审批权限项目)(原件二份) 2、主管部门转报文(原件) 3、公司合同(原件) 4、公司章程(原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原件) 7、合资合作各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书(原件) 8、合营各方法人证件(复印件) 9、合营各方资信证件(复印件),中方涉及国有资产应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确认书(原件) 10、公司董事会名单 11、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成员委派书(中方董事成员还应有关部门出具非党政干部的证明)(原件)及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12、中、外双方签署的外方以实物出资方式进口设备合同(原件)(设备合同也可另行报批) 13、进口设备清单(原件)(一式四份) 14、生产经营场所(或土地)使用证件(复印件) 15、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6、涉及特种行业应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17、有环境污染的项目应附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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