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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离婚律师,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离婚家庭案件,对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小孩抚养权争取,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离婚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离婚起诉状代书,离婚协议制作等配套离婚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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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分居协议(简洁版) |
日期:2009-7-5 阅读:2091 |
协议人:曹某(男),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
协议人:某某(女),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
协议事由:夫妻分居事宜
协议内容:由于协议人双方感情不和,经商议双方同意分居。分居期间,住处各自解决,互不履行经济扶助义务及夫妻生活义务,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分居期间,不监护孩子一方每月向对方支付生活费 元,分居起始日期为 年 月 日。
协议人: 协议人:
二OO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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