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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海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擅长办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有着深入研究。刘海勇律师提供全程代理刑事案件调解诉讼服务,含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配套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15721281731,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万航渡路889号889广场2702室昊程昊(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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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状
日期:2009-7-4   阅读:1930

说明: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核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律师代理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的申诉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出申诉。申诉的条件和理由,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与再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这是法院出现再审案件的渠道之一。刑事申诉状,是指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忆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处理的书面请求。申诉是法律同步予事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亲属的一项的讼权利和和民主权利,其目的在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申诉不是必经的诉讼程序,必须按审判监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

    格式: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字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原审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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