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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后之法律问题处理 |
日期:2009-7-28 阅读:1466 |
并购完成后,法律问题仍未结束,因为无论员工问题及其他权利义务整合问题都尚待解决。 (一)、员工问题 并购后紧接着裁员几乎是并购之惯例,此时,被裁掉的员工可以依原聘雇契约,向新雇主主张劳基法上权利,要求资遣费,续任员公亦可要求新雇主承认其旧年资。 (二)、契约整合 公司合并后,原始签约主体可能已经消灭,而存续公司体质亦已不同,契约或须另为通知、或须重行谈判甚至要求解约(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甲原须丙公司支援,但合并后,此项支援已可由乙公司提供,故甲公司即须与丙公司谈解约),各项权利义务之重行界定及谈判,委实极复杂,往往须历经数月甚至数年亦无法圆满。 (三)、无形资产整合 于现今世界,智慧财产之价值往往更甚于有形资产,故对有关商标专利及其他智慧产权须为整体整合,此皆将成为将来营运之利器,至于有涉讼案件,亦须整理结清,并告知管理阶层,以免误触地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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