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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勇首页 -> 已经解答 |
姓名:
内容: |
许栋诚[
先生
] 我有两套住房,一套是在结婚前和父亲共同贷款买的,父亲住101室,我住201室,后来结婚住的也是201室,还有一套是婚后买的,我搬去新房子后把201室借给我的亲哥哥居住,从没收取过任何费用,现在我离婚了,婚后购买的房子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都把产权过给了儿子,我个人放弃了新房子的全部权利,现在我一直在外租房子住,因为经济困难,我想住回跟父亲共买的201室,可是房子被我哥哥霸占,经过跟我父亲和哥哥多番协商,他们都不同意归还给我居住,关系现在很僵,我该怎么办? |
2011-10-28 20:3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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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许先生,现在最关键的是看201室这套房子目前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是登记在你和父亲名下,则你可以要求住回去,该请求受法律保护。你可以再跟你哥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如果是登记在你父亲一人名下,则你的请求存在问题。因你对该房产没有物权,无法要求你哥哥搬出,但可以要求你父亲归还贷款时的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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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内容: |
顾凯伟[
先生
] 撞石蹲上(那条路没有路灯的)送医院医院没有抢救他自己撑回家我们在送医院抢救的。我该找哪方承担责任 |
2011-10-22 13:1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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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顾先生,根据你的描述,此次事故属于单车事故,个人承担全责,如果是机动车可以考虑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是非机动车,则要自己承担责任; 2、医院有救死护伤的义务,他建立你履行了一定程序基础下,比方说挂号等,如果你已履行了程序,但医院不给予救治,医院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你可以凭挂号发票向医院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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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内容: |
张春兰[
女士
] 10月14日到法院起诉时忘了写要求对方支付诉讼费,怎样补加?现在还没有开庭,就是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 |
2011-10-19 21: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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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应该说你写了一份不及格的诉状,但还好是可以挽救的,你可以在庭审时候增加该诉请。 2、关于诉讼费的承担,法院会根据案件胜败情况来确定双方所应该承担的比例,尽量打赢官司,否则,官司打输了即使你写明由对方承担,法院还是会判由你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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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内容: |
DXu[
女士
] 我在现公司工作已八年半,两个月前发现怀孕。但我尚未结婚,男友为外籍人员,我们目前正在办理结婚手续。由于手续复杂,可能还会需要至少两个月左右才能完成结婚。此时公司有意辞退我。请问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辞我?如果辞我,我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谢谢! |
2011-10-12 11: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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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不可以辞退你,如果辞退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保护条例》第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上述这些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还是未婚,也没有明确说明用人单位是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得知女职工怀孕还是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得知的,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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